能用,但从 2026 年起这台炉子会被划进"老旧承压类特种设备"重点名单,监管动作从"到期检验"变成"检验+风险评估+日常留痕"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印发的沪市监特种〔2026〕116 号《关于加强本市老旧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把累计使用 15 年以上的锅炉写进重点对象;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9 月 14 日对新修订的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(TSG 08—2026)做了公开解读,把落到使用单位头上的动作说得非常直白。四件事做不到位,炉子照样能烧,一旦被抽查就是一条进隐患台账的问题。
15 年到底是一道什么线

它不是报废线,是重点关注线。
过去对老旧锅炉的判断偏模糊,多数靠定期检验时看本体状况。116 号文把范围写实了:累计使用 15 年以上的锅炉;超设计使用年限,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已用满 20 年的压力容器;符合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(试行)》界定的 GC1 级压力管道;以及其他隐患风险较突出的老旧承压设备,全部进重点名单。
配套的工作方式是"企业自查+设备检验+风险评估+智慧监管"四合一。对使用单位来说,它的实际含义是:安全责任要落到具体岗位、具体动作、能倒查的记录上,不是请维保单位看一眼就算完。
第一条:人员和职责必须书面明确

TSG 08—2026 落地后,使用单位要先重构人员架构:书面任命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,三者职责分别写清楚。威海经开区的解读里特别强调,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,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须取得 A 类资格证书。
容易被忽略的是"书面"两个字。口头指定、群里通知都不算数,调阅资料时看的是正式任命文件和对得上的岗位职责清单,这一条通常最先被查。
第二条: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,记录要能倒查

日管控,是每天对运行状态、安全附件状态和异常情况巡检并记录;周排查,是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形成闭环材料;月调度,是每月由主要负责人调度一次并阅签记录。与之配套还要制定本单位适用的《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按规范组织锅炉和压力容器月度检查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。
关键在于可追溯。技术档案要做到每台设备的使用登记证、检验报告、维护保养记录、故障事故记录全生命周期完整归档,中间断一天检查时就说不清。像科诺这类自带云平台和智能网关的成套设备,运行数据是自动采集归档的,日管控、周排查的原始记录可以直接导出成台账,不用再靠人工补抄。
第三条: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,燃烧器也算在内
执行依据是 TSG 11—2020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》、TSG 21—2016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、TSG 31—2025《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》三本规程。按规定,对在用的锅炉燃烧器、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,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年度检查,内容和项目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。
2026 年新出台的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92—2026),把安全阀、爆破片、紧急切断阀的选型、校验、维护和报废串成一套全链条标准。附件不再只是"到期送检",从选型那一步就要留资料,报废也要有记录。采购时把安全附件的选型资料和首份校验报告一并装进设备档案,后面每一次校验都对得上,科诺的成套交付是按这个清单准备的。
第四条:登记口径变了,边界器件要分清

TSG 08—2026 把几处长期扯皮的模糊地带定死了,三条都落在锅炉房。
锅炉范围内的分汽(油、水)缸不单独办理使用登记,但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需另提交质量证明文件(含产品数据表);锅炉范围外的分汽(油、水)缸,按其设计所依据的设备种类办理登记。
对外输出蒸汽、并且符合《特种设备目录》中锅炉定义的电加热蒸汽发生器(电加热锅炉),应当按照锅炉办理使用登记并实施使用管理,过去把它当普通设备管理的做法走不通了。采购这类设备时,最好让厂家把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所需的资料随设备一起交付;科诺的电加热系列出厂时就带着这份登记资料包,买方不用回头再补要。
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 1000 m 时,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,超过的部分按工业管道要求走。登记机关应当优先采用网上申报系统,能在线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线下重复提交。
停用不注销这条路,已经走不通了

这一条是给闲置锅炉准备的。
TSG 08—2026 第 4.10 条第二款写明:设备已报废、迁移、拆除,或者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、倒闭、迁移、失联且未办注销手续的,登记机关经现场核实后可采用公告方式停用或者注销其登记证,公告不少于 30 日,期满无异议即办理;注销后恢复经营的,需重新办理登记。
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月 7 日就依据这一条发布公告,对现场核查后确认已拆除或使用单位失联的 11 台锅炉予以公告注销,异议期同为公告之日起 30 日。设备要么按规定检验后接着用,要么按程序注销,放在厂区不管不问,现在会由登记机关主动推着走。
设备换新或改造时,这四条怎么一次做顺

新规把管理成本前移到了设备本身,选型阶段谈清三件事能省很多事。
第一,设备自身能不能支撑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的记录留痕,这是老旧锅炉房最难补的短板。以科诺的成套方案为例,控制系统搭载云平台,具备运行数据的采集、传输、分析与通讯功能,内置智能网关可直接接入物联网,数据在移动端和 PC 端同步可见,巡检记录可直接导出进档案,不必额外上第三方采集系统。第二,安全阀、压力表的选型资料和校验报告要跟设备档案绑定,随设备交付;这类配置在科诺的成套设备上属于常规做法。第三,超过 1000 m 的供热连接管道、锅炉范围外的分汽缸在采购清单里单独立项,别等办登记时才查归属。
数据自带留痕的设备,在年检更密的重点名单里压力小得多。
关于老旧锅炉监管新规,几个常被问到的问题
Q:锅炉累计使用 15 年以后就必须报废吗?
A:不必须。15 年是重点监管的分界线,不是强制报废线。进名单以后要求更密:燃烧器、压力容器、工业管道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。检验合格、记录齐全就能继续用。
Q:分汽缸到底要不要单独办理使用登记?
A:看它在锅炉范围内还是范围外。锅炉范围内的分汽(油、水)缸不单独办理登记,但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需另提交质量证明文件;锅炉范围外的,按设计依据的设备种类办理。采购清单里写清设计依据,登记时就不会卡。
Q: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现在按什么管理?
A:对外输出蒸汽、并且符合《特种设备目录》中锅炉定义的电加热蒸汽发生器(电加热锅炉),应当按锅炉办理使用登记并实施使用管理。过去按普通设备管理的,需要重新核对台账。
Q:闲置不用的锅炉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?
A:按 TSG 08—2026 第 4.10 条,登记机关经现场核实后可公告停用设备或者注销其登记证,公告期 30 日,期满无异议即办理。贺州市平桂区 9 月 7 日的公告就是一次实际执行,对象是 11 台已拆除或使用单位失联的锅炉。注销后恢复经营,需重新检验合格再办登记。


